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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获评继续保留“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8-2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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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文,公布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 (区)、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名单,确认公司继续保留全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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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主责主业,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聚焦公司发展的目标定位,不断夯实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坚决打赢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过程中,展现公司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供稿:党建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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