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下发辽团〔2019〕3号《关于表彰2018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对2018年度辽宁省共青团系统表现突出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共青团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荣获2018年度“辽宁省先进团委”荣誉称号,全省仅10家省属企业、3家建筑类企业获此殊荣。
作为一家省属国有企业,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不遗余力引进培养青年人才,为广大青年员工提供学习机会,搭建施展平台,努力营造“员工第一,企业至上”的“家”文化氛围,及大地激发了企业青年员工的工作热情,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团委利用开展活动的方式鼓励青年员工参政议政,促进青年员工之间的互助团结,培养青年员工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意识,挖掘青年员工的潜力才能补充企业人才队伍。“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在公司团委的努力下,企业与青年员工间建立起了良好的互助互利关系,辽建市政集团公司的青年人们正在企业的闪耀舞台上,源源不断地发光发热,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着内在活力和动力。
新的时代赋予了共青团新的使命,公司团委将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在团徽的照耀下,用实际行动做好企业与青年间的纽带,服务于企,帮扶于人,让更多的企业青年员工甘心情愿为企业的大家庭“力勉尽人事,不负好时光”,共同建立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团委 杨泓涓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