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省市政工程集团纪委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节日“纪”语 | “五一”劳动节廉政提醒
劳动最光荣
岁月因劳动而充实,时代因劳动而精彩!“五一”劳动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三、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五、严禁公款旅游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其他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驾醉驾,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八、严禁机关企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风清气正过廉节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祝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及家人节日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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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供稿:纪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