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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代表职责 树立企业形象
    发布时间:2018-04-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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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更好的体现广大职工的企业主人翁地位,2018年4月27日,公司工会将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标识(LOGO)及释义以微信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职工代表,各位职工以高度的使命感认真的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使用此图形为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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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标识是一种独特的传送方式,它不仅仅是一个图案,而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它承担传播企业主题内涵的任务,并将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品牌形象展现的淋淋尽致,更是社会大众认同企业的标志。新的企业标识代表着省市政工程集团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将企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撰稿人:工会 关盛楠

    摄影:工会 关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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